有一公司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其他收入3千餘元,經查核發現該公司當年度1名員工退休後已無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員工,依規定申請領回該專戶賸餘款2千餘萬元, 但其並未將該筆賸餘款列報其他收入,而遭補稅5百餘萬元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裁處罰鍰。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營利事業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舊制)之員工,或是營利事業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員工因逐年退休而減少,營利事業因而申請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賸餘款, 然因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金額係營利事業依據舊制退休金制度逐年提撥,已以列支費用,係用於支付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如有剩餘,屬營利事業所有,應於得領回時轉作收益 ,該賸餘款應列報為其他收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如有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除應注意前揭規定,營利事業若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規定而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應注意 該筆賸餘款正確列報「其他收入」,以免造成漏報所得之情事,而遭補稅處罰。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 新聞稿
營利事業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應列報為其他收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舊制)之員工,申請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該賸餘款應列報為其他收入。
該局說明,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營利事業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員工因逐年退休而減少,甚至已無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員工,而申請領回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因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金額係營利事業依據舊制退休金制度逐年提撥,已以費用列支,係用於支付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如有剩餘,屬營利事業所有,應於得領回時轉作收益。該局舉例,甲公司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其他收入3千餘元,經查核發現該公司當年度1名員工退休後已無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員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規定領回該專戶之賸餘款2千餘萬元,惟其並未將該筆賸餘款列報其他收入,而遭補稅5百餘萬元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裁處罰鍰。
該局提醒,勞退新制實施後,愈來愈多的營利事業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規定而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賸餘款,應注意該筆賸餘款須列報為其他收入,以免造成漏報所得之情事,而遭補稅處罰。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 財政部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其他費用 相關稅法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招待經銷商或客戶旅遊費用交際費改列其他費用 公司行號為爭取業績或拉攏客戶,招待經銷商或與業務有關之顧客出國觀光旅遊所支付之費用,自102年1月1日起,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不受交際費限額之限制,以往依照財政部69年發佈的解釋令規定,這些國內、外旅遊招待費用以前一直是列為營利事業的「交際費」,並只能在所得稅法規定之限額內認列。 然財政部於日前發佈解釋,這些招待旅遊如果是營利事業與經銷商或客戶約定,必須以達到一定購銷數量或金額為招待旅遊條件者,因其性質類似促銷獎勵金費用,不宜歸屬為「交際費」,自102年1月1日起,應按「其他費用」列支,不受交際費限額之限制,並應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予該經銷商或客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如有招待經銷商或客戶國內外旅遊,除應注意前揭規定,正確列報費用「其他費用」還是科目外,還應注意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予接受旅遊招待之經銷商或客戶,有被招待的經銷商及客戶亦應相對列報「其他收入」或「其他所得」,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或綜合所得總額,繳納所得稅。 |
節慶日送禮交際費用不得列其他費用 財政部國稅局發現有營利事業將部分餐飲、禮品費列報於其他費用中,惟經查核係該公司與往來公司間之餐敘及提供春節尾牙餽贈之禮品,屬交際性質,因而依規定轉正為交際費,且因該公司列報交際費已超過法定限額,依規定剔除補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補教業連鎖加盟業者,營利事業為擴展業務,新春、中秋節、節慶日送禮,支付屬交際費性質之餐費、春節禮品等餽贈性質支出,應依規定取具憑證,帳務處理應以交際費入帳,並計算限額,超限部分應調整減列,不得以其他費用方式入帳,以免被依規定剔除或調整補稅。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更多 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更多開店創業經營管理探討 > 店家勞健保探討
店家老闆勞健保如何投保較划算or替員工加勞保就一定要替員工加健保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